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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一下,你就购了

定金一下,你就购了?
2017-11-01 严海杰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当勤劳智慧的中国人民仍沉浸在十九大胜利召开的喜悦中时,马爸爸已经将一年一度的单(yi)身(qi)夜(lai)爬(xue)梯(pin)布置完毕,即将用他的真心、他的实意以及您的钱包为党和人民献礼。

而伴随这股节(xue)日(pin)的热潮,您或者您的她的购物车或许是这样的 :

(真诚感谢我所两位热心同事的真实截图,我知道你们一定是自愿提供给我的)

面对着这来势汹汹的单身狂欢,你的心境近乎崩溃、每天好像都在被穷醒~~

但是,这个双十一似乎有些不一样,某知名电商平台到处充斥着预售、定金的字眼,什么最高定金200抵600、最高定金100抵400、最高定金10倍膨胀等等宣传不一而足,感觉满满的都是马爸爸的心意,实在是为了帮助我们更(zhe)好(xie)地(xiang)为(mai)党(you)和(mei)人(qian)民(de)献(ren)礼(a)。

在这铺天盖地的宣传下,预交定金可以抢得减价、折扣的先机已经深入你我的脑海,然而,作为律师,我们的口号是(搞!事!情)提!问!题!

尤其是在看到这样的疑问之后:

问题一:定金是什么?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5条、《民法通则》第89条第3款和《担保法》第89条之规定,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履行之目的而预先向他方交付的金钱或其他替代物。而根据定金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类型,定金可以分为违约定金、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和证约定金等种类。

基于上述所截取的预售界面看,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力推的定金主要属于立约定金,它是指在订立主合同之前,当事人一方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乙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换(shuo)句(ren)话(hua)来(jiu)说(shi),作为买家的你,在购买具有预售标识的预售商品时(或者可以理解为,在实际可以购买特定商品前),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款项给卖家,一方面可以根据规则确定你对特定商品的购买名额,另一方面,在主合同签订时(即你对预售商品可以与卖家实际签订购买合同),预付的定金可以根据具体卖家的定金折抵比例抵减实际支付额,使预付定金的消费者享受一定的购买优惠。定金发挥着对主合同的担保作用,因此,在具体规则适用上主要参照《担保法》、《合同法》、《担保法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之规定,这也与某宝的平台争议处理规则相一致。

一个可能会傻傻分不清的的问题:定金与订金。

二者虽只有一字之差,但在性质、作用和罚则上却失之千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订金并不具备对债权的担保作用。

具体而论,在审判实践中,从性质上而言,交付订金一般被视为合同的预付款;而从作用上而论,订金不具备担保作用,即使被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更多是一种订金给付方因为谈判地位、商事惯例等为表达签订相关合同之决心所做出的单方举措,它只对订金给付方形成约束,并不构成订金收受方的任何保证;至于从罚则角度来说,若订金收受方违约,只须退回原订金,并不适用双倍返还的条款;而订金给付方违约,收受方通常会将其作为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问题二:定金可以退吗?

定金是否可以退则涉及这一购物狂欢活动的重要环节,而对该问题的回答,并没有一以概之的答案,根据不同的事实情形,对该问题的回答也不尽相同。

1、 可以退回的情况

根据《担保法》第89条之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即买家履行购买、支付义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此处的收回从定金收受方角度而言,即可理解为退回定金,在网购消费语境下,则可理解为买家购买了指定的预售商品、并按时足额支付商品价款达成交易后,在此情况下,定金是可以退回的。

2、难以退回的情况

一种是遇到中国好卖家。在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情况下,给付定金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转换到网购消费语境下,即买家并未按照预售规则购买指定商品,从而事实上未履行约定的债务,从而丧失要求卖家返还定金的权利,在此情况下,定金难以退回。

另一种是上帝来帮忙。所谓的上帝来帮忙,主要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以及《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22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在此情况下出现的、不能履行债务的买家可以免除责任,可要求卖家退回定金。

那么,为什么是难以退回?

因为前者取决于卖家的道德情操,后者取决于中彩票似的小概率事件。

3、双倍返还的情况

根据《担保法》第89条之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即定金给付方按照定金规则完成了定金交付,并且在约定的时间、平台等完成了对指定商品的购买、支付义务,但定金收受方却由于自身过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最终导致合同无法实际履行,在此情形下,定金收受方应当向定金给付方双倍返还定金数额。

问题三:定金怎么退?

至此,在弄清定金之来历、明白定金可退回之情形后,你我以何种途径、方法进行定金退回的操作则显得尤其重要。

1、协商退还

根据2017年某猫的《双11全球狂欢节预售消费者规则》之定金规则可知,如双方协商一致退还定金,买家可联系卖家操作定金退还。也就是说,在买卖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沟通交流就定金退还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电商平台之规则鼓励当事人通过双方协商和解的方式,完成定金的退还事宜,这也与民法领域所倡导的意思自治原则不谋而合。

2、调处退还

根据某宝平台服务协议,在平台交易过程中与其他用户发生争议的,合同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使用某宝平台提供的争议调处服务予以解决,即某宝平台的客服或大众评审员(调处方)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根据其所了解到的争议事实并依据平台规则所作出的调处决定(包括调整相关订单的交易状态、判定将争议款项的全部或部分支付给交易一方或双方等)。如合同当事人对调处决定不满意,仍有权采取其他争议处理途径解决争议。因此,对所发生的定金退还纠纷,网购消费合同当事人可以使用平台提供的调处服务进行处理,进而发挥平台第三方中立机构的纠纷化解作用。

3、诉讼退还

若双方既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又不满意平台调处的结果,那么,法律诉讼则会成为很多维权者的选择,而以法律诉讼手段解决网购定金合同纠纷时须特别注意诉讼管辖权的确定问题。

具体而言,有别于《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2015年)》第18条规定的一般买卖合同,消费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买卖合同(以下简称网购消费合同),所发生的纠纷诉讼管辖权之确定,应首先遵循《民事诉讼法》第23条关于合同纠纷诉讼管辖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其中,被告住所地为网络经销商所在地,消费者在提起维权诉讼前,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的规定,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网络经销商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从而据此确定网购消费合同诉讼的被告及其住所地。至于网购消费合同的履行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2015年)》第20条则专门定有明文,即: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按照该条的规定,网购消费合同的履行地有约定履行地和法定履行地之分,约定履行地以当事人在合同中的明确约定为准,法定履行地则根据买卖合同标的之交付方式的不同,分别将买受人住所地、收货地确定为法定履行地。

最后的最后,根据《担保法》第90条之规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也就是说,从你的支某宝或银行账户将定金款项转给卖家或第三方机构之后,定金规则已然生效,不容一丝停顿。一边是定金提前交付带来的锁定名额、大牌折扣的诱惑,一边是非卖家责任下定金索退的困难重重,在滚滚购物红利迎面砸来之际,满眼诱惑的消费者你我难免被商家的大幅让利、高额折扣所吸引,但在确认支付之前略作停顿、秉持理性,弄清商家页面、平台宣导背后的种种利弊、脉络或许对你我来说都会是一件有所裨益的良事。

(文中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文/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严海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