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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成视点》2019年第二十期:高空抛车砸伤老人,法律责任终难逃


事件背景:

近日,江西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新城观洲小区里,监控显示下午4点04分,一辆黄色的ofo共享单车,从小区10栋一单元的楼上被抛下,正好砸中了下面居民楼门口的一名老人。老人家属称,送医后检查出老人脑内出血,身上多处骨折,医院已下达病危通知。

律师短评:

高空抛车砸伤老人显然是一个侵权行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

侵权人明确,那么该咋赔咋赔。而现实生活中,一旦发生高空抛物的侵权责任,往往难以确定具体的侵权人。《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换句话说,在高空抛物的那个时间点,除非你能证明确实不是你所为的,否则都应承担补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二款列明了可以认定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的四种情形:(一)损害发生时,证明人不在该建筑物之中;(二)损害发生时,证明人所处建筑物位置无法实施该特定行为;(三)证明人无法完成该行为;(四)证明人实际没有致损之物。

当然,补偿责任是有范围的,根据《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补偿责任以不超过被害人实际损失的50%为限。

如果扔的是一些果皮之类等垃圾,是属于道德层面的问题,如果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物损失,一般会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但丢下去的如果是一些诸如板砖菜刀等较重的物品,危及他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安全,那么抛物者因此可能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等罪名,最高可判处死刑。

律师提醒大家,道路千万条,守法第一条,高空乱抛物,亲人两行泪。请大家珍爱生命,禁止高空抛物,共同营造温馨安全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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