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2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电话采访,就‘老赖’获刑:从‘拒执’到‘拒执罪’有多远?发表新闻时评。
岳屾山律师指出,有很多老赖被申请强制执行之后,会有不主动履行或执行的情形,这个时候会限制其高消费。很多人被限制高消费或被录入严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后,有些人会积极履行法院所确定的义务,但仍有一些人逃避执行,对于这类人就需要更为严厉的打击手段才能起到惩戒的作用,同时,这种惩戒的作用也在教育着其他的老赖或被执行人,要及时地履行法院所确定的义务。
如果一个人是被执行人或执行义务人,有执行能力但拒绝履行法院判决,或者在法院要求其申报财产或要求其履行执行义务的时候,仍然拒绝履行,包括采取转移财产等比较恶劣的逃避执行的手段,此时,不仅仅要对其进行高消费限制,而是要直接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这是我国《刑法》所明确规定的,也是目前打击老赖、化解执行难的重要措施。这些人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而且采取了各种逃避履行的手段,所以才会对他们的这种行为进行打击。
岳屾山律师表示,被判刑后仍不想还钱,持这种心态的人应该是有的,但其实他的目的不可能达到。刑事责任的承担不会免除民事义务的承担,就是说其因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被限制高消费,进一步被追究刑事责任之外,之前法院判决中所确定的民事义务仍然要履行。
现在的执行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各种措施都会有,除了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等方面之外,还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回其所转移的财产等等,包括很多行政机关都已经联网,已经登记的财产不像以前那样容易转移,不申报就查询不到的情况已经很少了,包括在银行系统、金融机构里,法院都是能够查询到这些财产的,这些财产可以直接进行划扣、拍卖。除非是被执行人确实没有执行能力,但是没有执行能力也不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定是人民法院已经查清其有执行能力,而且找到了执行线索或发现了其转移、隐匿财产的情况,已经掌握了事实,才会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