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0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律师作客中央电视台《热线12》直播现场,就黑龙江瓜农给香瓜喷增甜剂发表新闻时评。
岳屾山律师指出,增甜剂是一种肥料,根据我国《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此类增甜剂是需要进行肥料产品登记的,未经登记的肥料产品不得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显然,瓜农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方面,对于这种违法行为,相关行政部门可以处以行政处罚,这属于行政管理方面的措施。另一方面,如果瓜农使用了这些产品或添加剂,对香瓜造成了一定的危害或影响,进而对人身健康造成影响的话,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比如在民事方面,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如果在食品中添加了对人体有害的物质造成了侵权,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相应的,行政机关会给予行政处罚;此外,如果情节严重、危害较大,将会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都会被处以相应的刑罚。
在本事件中,最为重要的问题就是监管部门是否应当进行更严格的监管。从生产、到销售、再到使用的过程中,相关肥料其实都应当予以登记。但实际情况却是不仅没有依规进行,反而就在店中光明正大地进行售卖,此时,销售环节的监管是否有所缺失?是否应该更加注意这些涉及到食品安全方面的产品的销售?另外,香瓜生产的时候或出产之后进行销售时,监管部门是不是应对此有相应的监管?是否使用了这些不合格的物质、会导致对人体产生一定的危害等等,这些都是监管部门需要做到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