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5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岳运生律师作客中央电视台《热线12》直播现场,就教育部等三部门联合督查 规范校外培训发表新闻时评。
岳运生主任表示,如果没有资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按照我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被评价为违法行为,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公安、民政或者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岳运生主任指出,此类无资质无证无照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火热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家长的无奈,家长不愿意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从而滋生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生存土壤。很多家长的心里认为能把孩子教好、提高成绩即可,不在乎机构本身是否具备合法资质,但是,这背后存在着诸多风险:不仅在于教学内容上的问题,而且在消防、场所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都可能存有隐患。因此,奉劝各位家长选择正规的、具有相应办学资质和许可的校外教育辅导机构,以此保障孩子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