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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视台丨“大数据‘杀熟’:女子网购同一商品 不同账号价格竟差25元”岳屾山律师评论

2020年11月4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接受北京电视台新闻频道《首都晚间报道》栏目采访,就大数据‘杀熟':女子网购同一商品 不同账号价格竟差25元发表评论。

新闻背景

最近,北京一位市民韩女士在网购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遭遇了大数据杀熟。10月16日,韩女士使用手机在某电商平台购物时,中途错用了另一部手机结账,却意外发现同一商家的同样一件商品,注册时间12年且经常使用,总计消费近26万元的高级会员账号,反而比注册时间5年多且很少使用,总计消费2400多元的普通账号,价格贵了25块钱。

韩女士仔细对比才发现,原来普通账号页面多出了一张满69减25的优惠券,韩女士认为自己遇到了大数据"杀熟"。面对质疑,该电商客服答复称,新用户系统会跟进账号信息,自动发送优惠券,不是每一个账号都能收到。

其实不用怀疑就是被杀熟了。而对于大数据杀熟,今年10月1日实施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以及2019年实施的《电子商务法》都有相应规定。可是大数据杀熟具有隐蔽性,维权往往难以取证。那么作为普通的消费者,如果遭遇到大数据杀熟该怎么办?大数据杀熟取证的关键又是什么?

律师分析

一、电子商务经营者应提供不针对个人特征的选项
岳屾山律师介绍,《电子商务法》第18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的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时候,应当同时向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遇到这种杀熟的情况,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由监管部门对电商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根据《电子商务法》的规定,可以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最高50万元的罚款。

二、消费者应注意留存证据 通过视频进行记录

岳屾山律师提示,如果电商构成了价格欺诈的,消费者还可以主张退一赔三;如果是食品和药品领域,则为退一赔十。消费者应该注意保存登录不同账号时,显示不同销售价格的证据,将整个过程通过视频的方式予以完整的记录。但就实际情况而言,这种证据很难取得,所以我们更希望电子商务的商家和平台能够诚信经营,少一些套路,多一些真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