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01
改建
根据上述《物权法》及《民法典》的规定,该业主未经表决程序,擅自改建小区共有部分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物业负责人表示,该业主改建了小区的公共区域,物业已经上报执法部门,相关部门已对其下达过三次责令整改通知。
此外,即使是专有部分的装饰装修,即室内改建,也不能随意而为。如承重墙,落水主管等就不可随意破坏,否则会危及整体建筑的安全,会影响其他业主的使用。
02
将所购住宅用作经营
根据《物权法》及《民法典》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应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所以,业主与开发商的约定并不能成为其免于追责的理由。
至于哪些属于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为: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以及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但能证明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业主。
03
结语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行使自己的权利,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才行。能否将自己的住宅改建成酒店,重点在于是否存在上述侵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情形,有钱也不是万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