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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视台丨“李国庆再闯当当被行拘,股东纠纷如何维权?”岳屾山律师评论

2020年7月9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接受北京电视台新闻频道《首都晚间报道》栏目采访,就李国庆再闯当当被行拘,股东纠纷如何维权?发表评论。

新闻背景

李国庆和俞渝之间的当当网夺权大戏,因为李国庆7日再次率众强闯当当,撬保险柜抢资料再次引发了公众的关注。不过和上一次夺章之后全身而退不同,这次李国庆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在两个多月前,李国庆曾闯当当夺章被认为没有违法行为,而现在李国庆再闯当当撬保险柜,被依法行政拘留,两次强闯当当为何后果如此不同?这次李国庆的行为触犯了哪些法律?

庆俞之争由来已久,并且愈演愈烈,这对当当公司的负面影响可想而知,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作为一家知名企业,当股东之间爆发强烈冲突时,公司是否可以申请禁止某一方靠近公司的合法经营场所?公司如何在这种情况下维护自己的利益?

律师分析

一、李国庆涉嫌扰乱企业正常工作秩序

岳屾山律师认为,根据警方通报,李国庆在办公场所内采取强力开锁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方式,扰乱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被处以治安拘留。

李国庆的行为涉嫌扰乱企业的工作秩序。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这种行为的,对于首要分子可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夺权本身属内部纠纷 的手段涉嫌违法

岳屾山律师认为,警方对于上一次抢公章和这次抢资料的处理结果是不一样的,主要的区别在于李国庆抢的手段是不同的。上一次没有发生任何冲突,没撬锁,也没有限制人身自由,因此警方认为不构成违法,但这次李国庆不仅撬锁,还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属于手段行为违法,因此要对他进行相关处理。

对于拿公章和拿资料的行为,属于股东之间或者企业经营中的纠纷,警方没有评价对错。至于刑事立案能否成立,还要看具体的行为手段是否构成了犯罪。目前掌握的信息有限,还不好做出判断。

三、非常手段不值得提倡

岳屾山律师认为,我国法律设置当中并没有规定公司可以申请禁止某一方股东靠近公司的合法经营场所。股东对于公司的经营有着相应的权利,包括通过股东会来决定公司的经营问题,可以查阅公司的账目等,这意味着李国庆不能被限制不去公司,去公司是他的权利和自由。

现实中,股东之间爆发冲突的事情有很多,但大多数都是通过谈判,或者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极少数人通过李国庆这种非常规的方式来解决,但是这种方式非常过分,不值得提倡。

而且有很多人发现,如果注意方法和方式的话,这些非常手段不会涉嫌违法犯罪,如果警方不参与的话,就只能通过打官司来解决。而打官司耗时耗力,等待解决的时间较长,采取非常规手段的一方可能在此之前早就已经实现了自己的利益和目的,如此就会吸引更多人去效仿,导致遵守规则、比较老实的一方因此遭受损失。所以用这种非常规方式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应该得到提倡,也不应该受到正面的评价。

四、股东打架损害公司财产 警方应适当介入

岳屾山律师认为,股东之间打架损害的是公司的财产,更希望警方能够对抢夺公章和证照的行为本身进行评价和管理。因为警方的介入是解决问题最快和最有效的方法。

当然,警方的介入有可能会引起大家对于公权力介入到私权利,或者介入到商业纠纷中的担忧,这需要在以后的司法和立法过程中,进行更加详细和细致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