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省横山县,一起关于矿权纠纷的官司,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过程中,收到一份来自“陕西省政府办公厅”的函件。 在这份函件中有这样的表述:“省高院一审判决对引用文件依据的理解不正确”,“如果维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将会产生一系列严重后果”,“对陕西的稳定和发展大局带来较大的消极影响”。 由于目前案件已由最高院发回陕西高院重审,因此,公众尚无法作出公函是否影响到了最终的司法裁判结果的判断。但公函的存在(无论其措辞多么委婉),却着实说明了存在案外的力量试图干预审判机关对司法权的正常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