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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30分》| “直播间公开售卖过期食品 消费者质疑‘过期处理’合法性”岳婷律师接受采访

2026年1月21日,大庆电视台《今晚30分》栏目采访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大庆分所主任岳婷律师。岳律师就“直播间公开售卖过期食品 消费者质疑‘过期处理’合法性”进行法律分析。

近日,有消费者反映某直播间内,主播公开销售过期方便面、火锅底料等食品,并以“过期处理”、“无售后”、“发货不退”作为说明。消费者杨女士购买后发现,部分商品已过期半年。记者调查发现,该直播间确实存在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相关产品链接却标注为“零食礼盒”,图文信息不符。平台客服回应称将进行核实并作相应处理。此事引发公众疑问,过期食品是否可以销售?商家标注“无售后”等免责声明能否免除其法律责任?

针对直播间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岳婷律师明确表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属于违法行为,该行为不因其标注“过期处理”而合法化。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若商家销售过期食品,市场监管部门将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食品,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其停产停业,甚至吊销许可证。

其次,商家单方面声明的“无售后”、“发货不退”等免责条款完全无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的规定,此类内容一律无效。

岳律师提醒消费者,切勿贪图便宜购买过期食品,以免损害健康。若不慎购买,应保留直播截图、订单记录、商品实物等证据,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合法权益。